由于执行的过渡方案,阿海水电站的上网电价,至今没有核准。“目前执行的是临时结算电价,按照云南省中小水电的平均上网电价,也就是标杆电价,2毛2分2来结算。这部分对我们的影响就是,现金流减少了。”云南金沙江中游公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宝忠告诉记者。
虽然推迟了大半年,但阿海水电站依靠过渡线路,1-4号机组相继得以顺利并网发电。这在梨园、观音岩等水电站工作人员看来,阿海是幸运的。
“如果阿海、梨园电站的送出永久性方案迟迟不能确定,对阿海,尤其对梨园的影响是非常大的。”王宝忠对记者说。“按照计划,梨园第一台机组将在2014年中投产发电,正因为送出方案未确定,只能将工期推迟到了2015年。”
据其介绍,对于梨园电站的电力输出,目前南方电网和云南省政府已初步达成临时性方案,建设梨园和阿海的联络线,通过阿海到太安的线路送出。但问题是,这条线的送出极限负荷只有260万千瓦,阿海5台机组全部投产后,装机就有200万千瓦。也就是说,即使临时联络线建成,梨园电站也只能是送出一台机组的电力,后面的机组受影响是难免的。
另一方面,南方电网也明确指出,阿海电站虽可根据临时线路,送至云南500千伏电网,但由于无应对的用电负荷消纳且云南未增外送通道,将进一步增加云南汛期的电力盈余,不能完全解决阿海电站的电力消纳问题。
据记者了解到的信息,虽然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已出面经过多次调解,但金中直流工程目前还无实质性进展,处在被搁置状态中。
“对于发电企业,无论是采取什么线路,只要电力能够输送出去。我们希望的是,电力能够外送的尽量外送,尽快解决市场消纳问题。这是我们最基本的态度。”发电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云南因何固执?
在多次向云南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建议金中直流工程问题,均没有进展的情况下,2012年8月,南方电网向国家发改委报送了《关于恳请协调云南水电消纳有关问题的请示》,并抄送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云南省政府等。
2013年1月22日,国家能源局致函云南省发改委、能源局,建议尽快建设金中直流。但快半年过去了,金中直流工程还在冷冻期。
面对北京来函,云南省政府依然坚持要保证云南水电能够在当地消纳,最起码争取电力能够在当地入网。
2011年5月,云南省发改委曾致函南方电网公司,提出观音岩电站的土地淹没和移民问题均由云南省承担,行文请求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协调四川省及有关单位同意将观音岩水电站全部机组并入云南电网,并要求南方电网公司按观音岩水电站全部机组并入云南电网的方式出具文件。
南方电网公司表示支持云南意见。但南方电网仍为电力的消纳市场能力表示担忧,因此同时请云南省发改委尽早明确观音岩电站电能的消纳市场。
云南方面接连出招,为了加大本地水电消纳能力,云南省物价局在6月2日下发《云南省物价局关于有效消纳丰水期富余电量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在2013年6月1日—10月31日的5个月中,云南电网公司收购水电企业丰水期富余电量的电价,按省物价局核电的丰水期上网电价的80%执行;用电企业的超基数用电价格,根据对应的电压等级和电价类别,按丰水期大工业目录电价中电度电价的80%执行。
此举对云南省内高耗能产业的发展,无疑是一巨大推动力。“如果云南省仅从消纳水电这一立场出发,采取此措施,自然无可厚非。”上述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说,“但问题是,云南省一方面在直流外送通道建设上设立障碍,另一方面出台电价措施加快当地高耗能产业发展,这在外界看来,是不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节能减排要求的。”
云南省希望借助水电资源,在当地大力布局高耗能产业,是云南省业内人士早已耳闻的事情。因此,不少人士认为,按照云南省的发展战略,只有把水电先留在省内,才能保证今后发展所需。
在记者向云南省能源局局长马晓佳求证时,马晓佳以“盲人摸象”四字作为回应。
上述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所有政策性的省人民政府文件以及会议上,都没有明确提到要“大力发展高耗能产业”这一说法。但这并不是空穴来风,包括最新提出的滇中产业新区建设,其中就涉及到发展高能耗产业。此前,有关丽江引进电解铝项目的事件,已在一时间炒得沸沸扬扬。
“一直以来,云南省作为‘西电东送’的电源点,以较低的电价支持广东等东部省份的发展。承担了水电站建设中移民和环保的压力,但云南省本身经济的发展水平却上不去,省人均GDP排名一直处于落后位置。”一业内人士对记者说,“站在云南省政府的角度,希望利用自己的资源,拉动当地GDP的增长,倒也无可厚非。”
云南省对于外送水电电价也颇有微词。据了解,云南省的水电标杆电价为2毛2分2,是全国电价最低的几个省份之一。与之相对应的,外送上网电价也远低于广东等地的电价。
“云南省的出省电价是非常低,可以说是西部的付出支持了东部的发展。但是标杆电价由国家来定,省内并没有定价权。所以这是制约我们发展的。但是我们这个地方并没有话语权。”云南省能源局一领导向记者抱怨说。
世纪之交,在中国掀起有数的几大国家工程中,“西电东送”一直被认为既有利于西部,又有利于东部的“双赢”模式。如今,当电源地希望能够留住电力发展当地经济,其间矛盾该如何化解?
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的一位领导对记者说,曾有专家提出一种“上下游补偿机制”,也就是说,电力消纳地通过资金等方式,对资源输出地进行补偿。但是由于实施起来难度太大,最终没有成行。
潘罗生指出,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水电工程的生态补偿机制,应该建立生态补偿基金,以及移民补偿基金,可通过调整电价实现,所获得的基金补偿给资源输出地。
南方电网在2012年12月19日向国家能源局报送的《关于云南水电消纳综合措施的请示》中,也建议协调国家和地方政府能源、价格主管部门尽快研究出台丰枯电价、峰谷电价等电价政策和配套保障措施,建立合理的经济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