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旅游产业建设项目用地 助力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
《桂林市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方案》获国土资源部批复
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下称“试点方案”)日前正式获国土资源部批复同意,这是国家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一年多以来,全国五个试点城市中首个获国土资源部批复的试点方案,也是《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发展规划纲要》获批以来国家部委出台的第一个配套性政策,将成为推动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的重要引擎。
据悉,市国土资源局早在2011年初就着手研究旅游产业用地政策,致力于服务和保障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组织近二十个部门及县区、旅游企业开展旅游产业用地现状调查评价和需求分析调研,国土资源部、广州督察局曾多次来桂调研,对我市在旅游产业用地方面开展的研究表示肯定和支持。2012年3月,国土资源部把桂林列为全国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城市。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对全市范围内旅游产业用地的特点和需求展开了新一轮的探索研究,先后赴海南、云南、广东、河北、湖南等地就旅游产业用地保障、差别化精细化用地管理、三旧改造等政策进行深入学习和调研。在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厅的具体指导下,在市国土资源局的协调推动下,经过我市各方的积极努力,试点方案历时两年多时间,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评审论证的基础上,经十余次易稿而成。2013年6月9日国土资源部第5次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该方案, 6月18日正式下发《国土资源部关于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土资函【2013】374号),同意该方案并给予积极支持。
批复要求,我市要立足生态文明建设,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坚持统筹保护国土资源、保障科学发展、保护群众群众权益,在强化旅游产业用地规划管控制度、探索旅游产业用地分类管理、探索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供地政策等方面先行先试,建立符合旅游产业发展特点和要求的科学化、差别化、精细化、生态化土地利用和管理制度,努力为全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批复强调,为保障试点方案的顺利实施,国土资源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将与我市建立联络协调机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同时要求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政府成立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试点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批复明确,试点方案从2013年启动实施,2015年开展改革试点中期总结工作,2016年-2018年全面推进改革试点,2018年完成改革试点工作总结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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