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组建机构,,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为确保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区旅游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区旅游局相关人员及区属涉旅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区旅游局,同时还明确了各自职责,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2012年1—4月,区旅游局会同市旅游局对辖区内的涉旅企业进行了2批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以旅游星级饭店为重点,配合消防、安监、卫生、公安等部门对消防手续不齐全存在事故隐患的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依法履行审批手续,完善各种安全措施。以旅游区(点)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遵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联合相关部门认真检查督导,确保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到位,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以旅游交通和旅游设施设备安全为重点,认真检查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手续资料,是否租用手续完备、保险齐全有效、驾驶员合格、车况良好的车辆;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大型游乐项目、特种装备等游乐设施设备的检查,督促经营单位及时维修保养,确保正常运行,安全无事故。四是以旅游企业投保情况为重点,严格审查各旅游企业投保是否齐全、有效,对未按规定险种要求或未及时续保的单位,要督促其及时投保及续保,最大限度的为游客和企业减少损失以治理火灾隐患为重点,深入开展旅游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在治理上要保证整改资金、措施和监控到位,对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单位,要加大督办力度,并会同有关部门责其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确保整改到位;以防治艾滋病工作为重点,重点督察各设住宿的旅游接待设施是否按要求摆放安全套。
三是加强值班,落实责任。区旅游局严格值班制度,保障了信息的畅通,并要求各值班人员24小时开机,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值班制度。若值班期间发生旅游安全事故,要求严格按制度及时上报至区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