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安全组合保险”将由3家保险公司承保
发布日期:2011年01月26日 来源:都市时报 网站编辑:赵毅 【打印文章】
在过去的一年时间,来云南的游客都会在与旅行社签订的规范合同中发现一个新鲜的名词——“旅游安全组合保险”。该保险运行一年来,共接手各类旅游案件2015件,其中涉及旅行社的案件639件,旅游汽车案件1376件。全年旅行社案件预估赔付资金约405万元;汽车案件预估损失1600万元。
云南“旅游安全组合保险”包括旅行社责任险、客运承运人责任险、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其他商业机动车保险等四大方面。“旅游安全组合保险”还扩展了附加保险条款,将无责救援救助责任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突发急性病救援救助责任赔偿和随团领队、导游和司机的雇佣责任赔偿等纳入了保障范围。并结合目前人身赔偿水平及预估未来几年人身伤亡赔偿趋势制定了相应的赔偿金额。目前暂定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为2500万元,每人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为100万元。
据统计,2010年1月1日至12月25日,全省参加统保的旅行社已达377家,占全省旅行社总数的82%,参加保险的旅游汽车公司28家、旅游车3023辆。
云南途安旅游安全保障救援中心主任苏亚中说,经云南旅游服务网电子商务平台运用旅行社电子行程单投保“组合保险”的游客已达323.5万人。救援中心共接手各类旅游案件2015件,涉及旅行社的案件639件。其中人伤案件460人,死亡15人,受伤人数772人,非人伤案件174件,人伤与非人伤案件5件,已处理完结444件,结案率达69.48%(包括销案待销案件在内),游客尚在治疗中案件119件,全年旅行社案件预估赔付资金约405万元,剩余的案件正在处理中。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结案率排名全国第一。
涉及旅游汽车案件1376件,其中涉及旅游客人的140余人(其它案件为车损案件和第三者案件,第三者案件死亡12人)。已经理赔的案件1237件,结案率达89.89%,其它尚在治疗中等待结案处理,预估损失1600万。
昨天,云南途安旅游安全保障救援中心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云南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云南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云南分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2011年将由这三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共同承保“云南旅游组合保险”,保来滇游客平安。(向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