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教育厅举行《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条例(草案)》听证会。听证代表提出,民族学校主要领导必须有一人是云南主体少数民族,这样更有利于与学生情感沟通。
由于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滞后,听证会上,给予少数民族学生更多优惠和照顾,给予民族教师更多政策优惠和照顾,成为主旋律。
《草案》明确:“民族学校的校级领导班子至少要有一名少数民族成员。”
针对该条款,听证代表、云南民族中学校长李暾建议,应改为学校主要领导中必须有一人是少数民族,而且是云南主体少数民族。李暾认为,这样做更有利于与少数民族学生情感沟通。
“小学六年级了,但不少民族学生还听不懂汉语。”听证代表、双柏县教育局副局长罗恬讲到了少数民族地区,民族学生汉语学习吃力的情况。她说,如果没有双语老师引领进门,在高年级汉语为主的教学过程中,民族学生学习起来更加吃力。因此,双语老师在民族地区教育中尤其稀缺。
对于《草案》中少数民族学生中、高考实施加分照顾政策一条,听证代表、昆明市教科院副院长谢家放认为,应在少数民族前加云南省特有少数民族限定。
谢家放认为,中国除汉族以外,有55个少数民族。因此,如果在少数民族前不加限定语,那就成了汉族以外的少数民族都加分,这显然是不同概念。(记者杨理锐)
云南将立法促进少数民族教育提升